此处不多说民间的迷信、习俗与传说,只在整体上谈一下历史上的巫蛊发展、蛊虫制作和政治隐喻。 放蛊是一种原始部落社会形态下古老的诅咒与巫术,逐步成为民间惯俗,并且在之后历史中不断变化完善,内涵越来越丰富,形式更加多样,也愈加呈现出恐怖与迷信的特质。 巫蛊之术的起源,本身是一种自然恐惧与万物崇拜的表现,广泛存在于各个民族与地区社会中。尤其是边缘地区的少数族群,一度把蛊婆看作人神中介,以法术来昭明神之启示,便来自于此。 根据文献与传说,有蜣蜋蛊、马蝗蛊、金蚕蛊、草蛊、挑生蛊、阴/生蛇蛊、蔑片蛊、石头蛊、泥鳅蛊、中害神、疳蛊、肿蛊、癫蛊等多种类型。中国古代社会不仅是多元信仰,而且也是多重禁忌,普通民众往往谈蛊色变。蛊术不是湘西地区仅有的民俗与传说,在其他地方也广泛存在, 女性带云海石手链,拍花传蛊,旁门左道很多。只是后来湘西放蛊名气更大一些。 汉武帝晚年巫蛊之祸,与这种巫术恐惧就有很大关系,在中国历史上,皇权斗争与派系分合中,巫术这种冥冥之内的事情常常就作为一种工具,统治者很忌讳,时常规避风险,狗能克蛊,故而如“秦德公作伏祠,磔狗邑四门,以御蛊灾”;隋代朝廷蛊乱之后,大加搜罗放蛊术士;宋朝还有专门管理放蛊的官员。如果大家看过金庸的武侠小说《笑傲江湖》的话,云南五仙教教主蓝凤凰用蛊虫给令狐冲换血治病,就颇具传奇色彩;明代李时珍的名著《本草纲目》里,对蛊的分类与地区分布有详细描写。 以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 蛊坛中余下尸虫不断发酵,毒性强大,辅助以施蛊者的巫术,功效变幻莫测、非同寻常,令人生畏,故而在政治中特别是对皇权是一种极大的禁忌与威胁。因此,清代法典一度规定,抓到放蛊之人格杀勿论,不许民间买卖与流传。目前可见的地方志中多有此类记载。《乾州厅志》中说: 苗妇能巫蛊杀人,名曰放草鬼。遇有仇怨嫌隙者放之,放于外则蛊蛇食五体,放于内则食五脏。被放之人,或痛楚难堪,或形神萧索,或风鸣于皮皋,或气胀于胸膛,皆致人于死之术也。 此处所谓的苗妇,就是说苗族或壮族女子。民间传说,用蛊也可以给自己操纵人心、迷惑意志不坚定者、给自己延续生命、获得财富和仕途顺利,故而巫蛊有强大的生命力。蛊虫的比喻和演变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底层女性生活状态的侧面表现,一些湘西女子善辩、嫉妒心或者命运坎坷都会被认为有蛊术。沈从文先生就曾写道: 湘西的女性,在三种阶段的年龄中,容易产生蛊婆、女巫和落洞女子,分别是穷而年老无助的,会成为蛊婆;三十岁左右、生计堪忧的,易成为巫;十六岁到二十二三岁,美丽爱好、性情内向而婚姻不遂的,易落洞致死。 当然,如果从现代医学出发,将那些腐败变质之物、微生物(寄生虫)滋生品或各种毒虫交汇在一起的混杂物,施在人身上,人体吸收,原虫在体内发育,形成病灶,即使不会立即死去也会影响健康,只是没有放蛊那么神秘与恐怖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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